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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意思要关我帖!玩针对? [打印本页]

作者: 广西阿勇    时间: 2015-7-5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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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盲客    时间: 2015-7-5 00:43
香烟瓜子的卖。。。。。。
作者: kingofking2012    时间: 2015-7-5 00:50
围观
作者: 屠夫    时间: 2015-7-5 00:51
兄弟,标题无价的说,应该是这个原因~
作者: 广西阿勇    时间: 2015-7-5 00: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屠夫    时间: 2015-7-5 00:57
兄弟,我曾经因为类似原因,被版主禁言7天,况且跟版主还是朋友。
但是我没有任何怨言,毕竟自己违规了,这个与级别没有关系。
以后多留心注意就是了。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5-7-5 01:04

管埋这种七事关帖吃饱无地方发啊


我没看懂,按骂人处理!
作者: 广州迷彩    时间: 2015-7-5 01:15
神马个情况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5-7-5 01:29
广州迷彩 发表于 2015-7-5 01:15
神马个情况

标题无价,做关闭处理。
发帖子质问版主、还口吐脏话。
先做禁言处理。
封不封IP要看情况了。
作者: jhtao    时间: 2015-7-5 01:54
不懂就要多问,管住自己的嘴巴,这坛子还是很公正的
作者: 云芳A    时间: 2015-7-5 02:05
阿勇其实还算好的,也相信他乐于遵守版规.提醒一下就算了
作者: see183    时间: 2015-7-5 03:52
看来近期~某些关系~个个心情都不和谐~
版主体谅
作者: tranceblue    时间: 2015-7-5 06:39
不明觉厉
作者: zhenghua517    时间: 2015-7-5 07:01
版主对帖子名称的要求很好,大家一看帖子名称就知道情况了。合适就进入帖子看了。会节省买卖双方的时间。而且论坛有论坛的规则,遵守规则是必须的。。
作者: qhb2005    时间: 2015-7-5 07:06
支持版主,虽然不太清楚怎么回事,阿勇也是好卖家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5-7-5 10:20
我也一直认为LZ是位好卖家。
按版规可以直接删帖子的,但只是封了贴子。
没想到竟然骂我!
就这样,我也没有封IP。
不认错就这样一直禁言。
作者: 手扶拖拉斯基    时间: 2015-7-5 10:37
感觉楼主一直挺不错的呀!

这回违了规还骂人?!

止损吧!负荆请个罪!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5-7-5 10:38
手扶拖拉斯基 发表于 2015-7-5 10:37
感觉楼主一直挺不错的呀!

这回违了规还骂人?!

即违规又骂人!
作者: 5199971    时间: 2015-7-5 10:41
支持
作者: zxzxzx    时间: 2015-7-5 10:46
多大点事,就要别人低头认错可能么。双方都要冷静点
作者: 小师弟    时间: 2015-7-5 10:54
manjun 发表于 2015-7-5 10:38
即违规又骂人!

吃个黄牌一急駡裁判再吃黄牌,两黄一紅
作者: 爱咋玩咋玩    时间: 2015-7-5 11:09
错了就是错了,按版规来准没错
作者: 浔城辉戈    时间: 2015-7-5 11:36
来瓶王老吉吧   都火气大
作者: 风捉感    时间: 2015-7-5 11:39
see183 发表于 2015-7-5 03:52
看来近期~某些关系~个个心情都不和谐~
版主体谅

股市吗,哈!
作者: 浔城辉戈    时间: 2015-7-5 11:41
对  股市惹的祸

作者: 浔城辉戈    时间: 2015-7-5 11:41
发火比跳楼好
作者: 精彩影视    时间: 2015-7-5 11:53
楼主好像一直都没有出现这种违规的事情,偶尔出现一次,管理者可否适当提醒一下,如不改正再封贴,这样我个人感觉会人性化一点。论坛会更加和谐!
作者: 榨油机    时间: 2015-7-5 11:56
按规定做没什么错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骂人不对。
作者: 关锡祥    时间: 2015-7-5 12:00
以前关注过他的出让帖子--------
不管什么情况也不要骂人,提升论坛的正能量。
作者: 天涯明月刀    时间: 2015-7-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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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阿勇    时间: 2015-7-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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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oxu2007    时间: 2015-7-5 14:39

按规定做没什么错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24X36    时间: 2015-7-5 14:39
我经常会跟读大学的儿子说,就算你读书不成,也都要跟老师、同学相处好!
作者: 海棠    时间: 2015-7-5 16:24
jr既然有规矩,那就应该遵守。
作者: 标准语要了    时间: 2015-7-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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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布人    时间: 2015-7-5 16:36
我是阿勇 发表于 2015-7-5 14:25
忘了标题写价格不是什么作奸犯科的事. 好小一个问题就是你可以在帖子里跟个帖提醒下不就是好小的事咩?

你 ...

还是自己反思一下吧
作者: yykkr    时间: 2015-7-5 17:45
几年前版规还没严格执行时就曾被版主删过贴,当时也曾质问为何删帖。后来要求严格按照版规执行之后就一直都按版规发帖了,现在觉得严格点是好事,一来帖子清晰明了,二来体现出管理者对这个论坛的负责。纵观其他论坛,有哪个能像中华这般红红火火?既然来这里玩,就守这里的规矩吧。
作者: zxzxzx    时间: 2015-7-5 23:39
看了楼上很多发言,任何论坛都是这样,出于某种东西或者叫生存本能,大多数人是站在版主一方的。因为lz的发言被ban了,所以我们也没办法了解更多。
作者: 明天会更好    时间: 2015-7-6 23:34
亚勇确实也是个好卖家,骂人这点确是不对,希望心平气和下来和版主负荆请罪也没什么的,
作者: xufeng    时间: 2015-7-11 17:48
阿勇也是坛里老人了,首先违规这事应该知道,版主严格执法也没错,只是这种小事大不必造成双方的误解,大家都是中华网的朋友,和为上。
作者: 糙米    时间: 2015-7-11 23:12
越是老会员就越应该懂规矩,越应该带头遵守版规。
规则只有一个,新老会员都应共同遵守,老会员不应成为违规的借口或理由。
支持曼版一视同仁严格版规。
作者: 咸菜    时间: 2015-7-13 09:14
糙米 发表于 2015-7-11 23:12
越是老会员就越应该懂规矩,越应该带头遵守版规。
规则只有一个,新老会员都应共同遵守,老会员不应成为违 ...

支持。。。老会员更应该为新会员做个好榜样。。
作者: 我是阿勇    时间: 2015-7-1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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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阿勇    时间: 2015-11-1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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