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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月8日起违反《二手交易守则》的帖子一律删除 [打印本页]

作者: 与世无争    时间: 2013-7-6 09:55
标题: 7月8日起违反《二手交易守则》的帖子一律删除
为了营造交易大厅良好的交易氛围和秩序,从7月8日起违反《二手交易守则》的帖子一律删除!希望各位朋友理解和支持。
作者: 全利88    时间: 2013-7-6 10:04
支持,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作者: zzm168fafa    时间: 2013-7-6 10:12
看到楼上,我只想说:“ "
作者: 撒酷拉    时间: 2013-7-6 10:14
这个必须支持
作者: 广州迷彩    时间: 2013-7-6 10:20
前排支持
作者: 青杨    时间: 2013-7-6 10:28
这个必须有,顶!!!!
作者: wxltv2005    时间: 2013-7-6 10:29
支持。
作者: 聂师傅    时间: 2013-7-6 10:30
描述规范避免纠纷,这样对双方都好,发贴前先详细了解一下要求.不要上来就就整个标题,大家进来看了结果仅仅是个标题党.
作者: yongbin1900    时间: 2013-7-6 10:32
支持。中华好风气。
作者: 买凶拍人    时间: 2013-7-6 10:37
强烈支持版主,对于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卖家,坚决处理。首次警告,再次禁言,第三次封ID。让那些无耻之徙远离中华网
作者: chenxian    时间: 2013-7-6 10:39
嗯 支持和谐社会和谐交易 坚决打击一切不诚实交易。
作者: LT。商勇    时间: 2013-7-6 10:42
强烈支持。。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0: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qfok    时间: 2013-7-6 10:53
坚决支持删除
作者: 空虚残败    时间: 2013-7-6 11:00
支持现在就持行
作者: sdkb24    时间: 2013-7-6 11:10
举双手双脚赞成!一定执行!!
作者: 2895599    时间: 2013-7-6 11:14
支持按版规办
作者: 三刀八木    时间: 2013-7-6 11:17
坚决支持严打    营造温馨环境  多研讨而不是多争吵 多诚信而不是后会无期  
作者: 独孤千岁    时间: 2013-7-6 11:19
前排支持 还要打击骗子
作者: 刚弟摄影    时间: 2013-7-6 11:24
非常支持
作者: han_xin    时间: 2013-7-6 11:24
这个一定要支持,现在是纠纷越来越多了,一些老的卖家也越来越NB了
作者: 屠夫    时间: 2013-7-6 11:27
坚决支持响应,严格遵守制度。
作者: 屠夫    时间: 2013-7-6 11:33
再请教版主一个问题:中华网发帖,淘宝交易的,一旦出现纠纷,可不可以在中华网发帖投诉?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允许发帖就违背了交易规则之不允许外链接;不允许发帖但是由这里的帖子而建立的交易。
这个问题最好有个明确规定。
作者: fyddt    时间: 2013-7-6 11:37
支持~最近版面有点乱~
作者: ZXJ1357    时间: 2013-7-6 11:43
支持 其实版规一直就有  但版主一直在姑息 说以才造成现在这种混乱局面。
作者: 男人是树    时间: 2013-7-6 11:47
应该立即执行!
作者: laoxiangjiwoxih    时间: 2013-7-6 12:11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6 10:45 发表
版规是去年生效的,为什么要后天严格执行? 为什么不是现在? 还要等什么?

说得好 就是版规执法不严才造成想在的局面。关键在执行。不是停留在条文上。
作者: 和我无关    时间: 2013-7-6 12:16
强烈支持!!!!
作者: 老济南    时间: 2013-7-6 12:35
受服务器调整及不稳定因素,故此给大家一个适应的缓冲期。
故此特别再次提醒。
所以严打违规行动在7月8号零时开始。见一个清理一个。
(不在另行短信通知,谢谢大家支持!)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2: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老济南    时间: 2013-7-6 12:53
我的老济南是被个别DX逼出来的。
曰:用版主的manjun名字转让东东不公允,应该如何如何。所以08年就有了老济南。
又曰:会员不了解店家不能知道店家情况,应该如何如何。所以又申请了店家。
所以在交易大厅一直不用manjun发转让帖子。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3: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刚弟摄影    时间: 2013-7-6 13:04
原帖由 屠夫 于 2013-7-6 11:33 发表
再请教版主一个问题:中华网发帖,淘宝交易的,一旦出现纠纷,可不可以在中华网发帖投诉?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允许发帖就违背了交易规则之不允许外链接;不允许发帖但是由这里的帖子而建立的交易。
这个问题最好有个明确规定。 ...

如果最终是* 交易的出了问题*建议找小二解决,来这里吼吼浪费资源, 说是给大家提醒

说白了,本网的器材已经够白菜价了,个别(只是个别人)想去*把垃圾品作为正常商品或捡漏,结果没占到小便宜不纠纷才怪,

当然遇到描述不良卖家和极品买家,很不爽应该投诉,但找小二最合适,*每年光占用客户利息高达千万,有义务受理
作者: 龙六    时间: 2013-7-6 13:05
不同时公布一下处罚措施么?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3-7-6 13:06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6 13:03 发表
那好, 那么现在, 这个马甲的身份是店主, 不是版主, 是以店主身份管理论坛是否合适呢?
并且, 如果这样的话, 那这条规矩,还是取消了吧, 反正论坛里已经马甲满天飞了. ...

老济南管理过吗?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3-7-6 13:07
原帖由 龙六 于 2013-7-6 13:05 发表
不同时公布一下处罚措施么?

按版规办理。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极限    时间: 2013-7-6 13:50
又去学习了一遍。。。

尤其是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件器材至少4张图片,偷懒的可要当心了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4: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少校    时间: 2013-7-6 14:15
支持,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作者: nbn    时间: 2013-7-6 14:17
我也不多说了http://www.camgle.com/forum/viewthread.php?tid=326217&highlight=
作者: 大师兄牛二    时间: 2013-7-6 14: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4: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JSA188    时间: 2013-7-6 14:47

作者: 枫叶    时间: 2013-7-6 14:56
原帖由 zzm168fafa 于 2013-7-6 10:12 发表
看到楼上,我只想说:“ "


同意

支持版主
作者: maple2008    时间: 2013-7-6 15:16
有规则才成方圆,必须支持……
作者: 30804835    时间: 2013-7-6 15:17
支持,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作者: 和谐动车    时间: 2013-7-6 16:41
进来支持下。必须的,这个
作者: StarKiller    时间: 2013-7-6 16:44
支持!   规范发帖,人人有责
作者: 龙城十八    时间: 2013-7-6 17:00
支持
作者: rockl    时间: 2013-7-6 17:19
咱也支持一下
作者: 慈悲社1号    时间: 2013-7-6 17:19
原帖由 老济南 于 2013-7-6 12:35 发表
受服务器调整及不稳定因素,故此给大家一个适应的缓冲期。
故此特别再次提醒。
所以严打违规行动在7月8号零时开始。见一个清理一个。
(不在另行短信通知,谢谢大家支持!) ...

支持版主
作者: 慈悲社1号    时间: 2013-7-6 17:20
原帖由 老济南 于 2013-7-6 12:53 发表
我的老济南是被个别DX逼出来的。
曰:用版主的manjun名字转让东东不公允,应该如何如何。所以08年就有了老济南。
又曰:会员不了解店家不能知道店家情况,应该如何如何。所以又申请了店家。
所以在交易大厅一直不用manjun发 ...

支持版主
作者: 慈悲社1号    时间: 2013-7-6 17:21
原帖由 刚弟摄影 于 2013-7-6 13:04 发表

如果最终是* 交易的出了问题*建议找小二解决,来这里吼吼浪费资源, 说是给大家提醒

说白了,本网的器材已经够白菜价了,个别(只是个别人)想去*把垃圾品作为正常商品或捡漏,结果没占到小便宜不纠纷才怪,

当然遇到描述不 ...

正解。
作者: 爱咋玩咋玩    时间: 2013-7-6 17:25
本该如此。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3-7-6 17:43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6 13:12 发表


29楼我认为即是.
还有, 如果版主可以用马甲, 那我觉得不要把这条写在版规里了...

版主是有管理权限的。
会员只能对违规帖子进行提醒。
作者: 玩具小曾    时间: 2013-7-6 17:50
支持!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7: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wyh    时间: 2013-7-6 18:07
支持按规矩管理执行,针对网友有争论的地方,可以适当修订啊。
ps:58楼i兄,俺注意到曼版一直挺注意自己两个id功能的区分的,汉字版就是一个会员商家身份,拼音版一般出来黑脸,老爷子已经够细心了。29楼是有点什么什么之嫌,这不聊天么,反正大家都知道,一时忘了切换可能也是有的,别一直拎着了,放下歇歇吧,呵呵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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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屠夫    时间: 2013-7-6 18:14
曼军兄、与世无争等版主付出的辛苦大家有目共睹,这费心出力没有薪水的活不好干。

早就注意曼军兄和老济南两个ID,即便曼版不解释缘由,我们也能猜个差不多。没发现曼版有两个ID互顶的现象,这榜样做的好!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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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6 18: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川黄河    时间: 2013-7-6 18:55
这没什么可矫情的,版主同时也是会员也要参与正常的社区生活,每个版主都具有版主和普通会员两个ID,用普通会员ID登录时不可能使用管理权限,但可以用普通会员的身份告诫疏导,同时用普通ID也便于参加正常的论坛生活。这不是中华网的发明,从网络诞生那天起,天下人就这么做了。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3-7-6 18:56
接受不使用老济南进行管理的建议。
但:严禁在交易大厅使用马甲演双簧,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发言权限;
这一条不能去。
作者: magic00    时间: 2013-7-6 18:56
一定执行!!
作者: 托斯卡尼    时间: 2013-7-6 18:57
原帖由 与世无争 于 2013-7-6 09:55 发表
为了营造交易大厅良好的交易氛围和秩序,从7月8日起违反《二手交易守则》的帖子一律删除!希望各位朋友理解和支持。

托妹,坚决支持~!
作者: sungjunan    时间: 2013-7-6 19:53
支持......
作者: 夏雨雪    时间: 2013-7-6 20:17
支持;
遵守
作者: 圣比的宝    时间: 2013-7-6 21:35
支持 前段时间 有点乱了
作者: 屠夫    时间: 2013-7-8 01:02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6 18:26 发表


唉,辛苦和规矩是两码事哦
论坛要真的认真管理过,早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言之有理!共同维护中华网良好的秩序~~~
作者: 和我无关    时间: 2013-7-8 01:25
坚决支持......
作者: Mandala    时间: 2013-7-8 05:18
支持支持
作者: nolhb    时间: 2013-7-8 05:43
支持。。。。。。。。
作者: 大师兄牛二    时间: 2013-7-8 09: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aoxiangjiwoxih    时间: 2013-7-8 09:49
今天 8  号了 这帖子合格吗
http://www.camgle.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3-7-8 11:19
原帖由 laoxiangjiwoxih 于 2013-7-8 09:49 发表
今天 8  号了 这帖子合格吗
http://www.camgle.com/forum/viewthread.php?tid=328326&extra=page%3D2

已删除!
作者: 京御隆    时间: 2013-7-8 11:20
坚决支持,严格遵守。
作者: fyddt    时间: 2013-7-8 11:27
支持曼版,同时作为商家和管理者,坚持不懈。

鸡蛋挑骨头没啥意思,有情况管理员漏了可以反馈,给管理员站短举报,做到成为论坛的一份力量。

看到不说,然后出来扯管理不够啥,有啥意义……
作者: 洛阳艺博堂    时间: 2013-7-8 11:36
支持 打击骗子
作者: epsgx2    时间: 2013-7-8 12:00
讲句老实的早就应该这样了
作者: 延吉孙先生    时间: 2013-7-8 12:35

作者: 包晓通    时间: 2013-7-8 13:38
制度不是老早就是有了?按照制度做是应该的,用得着发个帖子宣布一下么?

哎~~
如果能真的做起来就好了,
二手交易规则不要仅仅是个摆设。

不过,我看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可能性大。

恨铁不成钢啊!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8 20: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跑焦的境界    时间: 2013-7-8 20:10
这个好,为了规范良好交易空间,执行要快、准、狠!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3-7-8 20:12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8 20:01 发表


看到存在的问题还不能说, 就更有意义吗?
至于站短, 以前吧, 多少还能听个响, 再后来... 就石沉大海了, 不用多, 又那么两三次,你也会懒得发了.
还记得刘xx吗? 有人明贴多少次才给处理了, 热腾腾的例子就放在这, 坛 ...


您说的这情况,是机器人也不能完全做到的事情.
斑竹出力气,
也需要,喝口水.打个盹.
网站程序的先天不足.
靠斑竹约束,不如更需要的是咱网友的自觉,,,,,

管理删贴这事,说句心里话,有时侯更多的是为照顾些网友,看到辛苦发的贴不愿去删,
就提醒为主.下次注意些

[ 本帖最后由 风雨 于 2013-7-8 20:16 编辑 ]
作者: 托斯卡尼    时间: 2013-7-8 20:14
原帖由 风雨 于 2013-7-8 20:12 发表


您说的这情况,是机器人也不能完全做到的事情.
斑竹出力气,
也需要,喝口水.打个盹.
网站程序的先天不足.
靠斑竹约束,更需要的是咱网友的自觉,,,,, ...

赞同~!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3-7-8 20:20
等网站程序完全程序话了,可别说,怎么见不到斑竹了,,,,,,,
那时,不知好?还是?,,,,,,,
作者: 老济南    时间: 2013-7-8 20:21

作者: fyddt    时间: 2013-7-8 20:27
以前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或者删帖一次就记住了。曼版一个人就可以处理。

开放注册后,每天都有新注册的马上发犯规帖,这要多少人来清理。管理员也要休息、吃饭、出门、睡觉。

想改版增加功能来自动处理,结果新版测试不成功,引来一片反对……加上机房问题,无法恢复旧版图片和测试新版,情况混乱。

作为一个老会员,是否可以为网站贡献一点力量,而不是完全只有怨言……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9 00: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9 0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3-7-9 01:10
那您说下,斑竹们怎么样具体做,
会更好呢?

或者说事无巨细呢?

[ 本帖最后由 风雨 于 2013-7-9 01:11 编辑 ]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9 01: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9 0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anjun    时间: 2013-7-9 01:15
原帖由 风雨 于 2013-7-9 01:10 发表
那您说下,斑竹们怎么样具体做,
会更好呢?

或者说事无巨细呢?

丰兄:
版主如何做是版主的事情,原则是按版规进行。
做的好与不好大家有目共睹。

[ 本帖最后由 manjun 于 2013-7-9 01:16 编辑 ]
作者: ideal    时间: 2013-7-9 01: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3-7-9 01:26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9 01:14 发表


规矩都生效了一年了, 执行还需要考虑这个那个吗? 照规矩来就行了.
有一个违规的没处理, 后面就有更多违规的等着你. 这道理还用解释吗?



是啊,
如我们斑竹们都‘事无巨细’,一个贴都不放过?那不24小时轮班?
老虎不也有打盹时候吗?

这会,我就在等发广告贴的人

前天夜里等到夜4点,今天看到3个广告贴,发现还是漏了2个账户,
继续加内容啊,别急,

这几天发皮藓ip是满地球都有,没办法封ip只有一个一个等,,,,

[ 本帖最后由 风雨 于 2013-7-9 01:34 编辑 ]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3-7-9 01:30
原帖由 ideal 于 2013-7-9 01:21 发表


支持按版规处理.
什么发帖辛苦, 版主处理起来还辛苦呢, 违规就应该被处理, 白辛苦一次才长记性, 姑息一次, 就会认为是允许的了.


兄啊,理解您是为网站好,还是那句话,咱这交易版半残废,先不跑,,,,
作者: 托斯卡尼    时间: 2013-7-9 01:40
原帖由 manjun 于 2013-7-9 01:15 发表

丰兄:
版主如何做是版主的事情,原则是按版规进行。
做的好与不好大家有目共睹。

辛苦~!辛苦~!
原帖由 风雨 于 2013-7-9 01:26 发表



是啊,
如我们斑竹们都‘事无巨细’,一个贴都不放过?那不24小时轮班?
老虎不也有打盹时候吗?

这会,我就在等发广告贴的人

前天夜里等到夜4点,今天看到3个广告贴,发现还是漏了2个账户,
继续加内容啊,别急,

这几天发皮藓ip是 ...

广告贩子,太讨厌~!

不过,这大热天儿、这么晚了,版主老师们,也要注意休息。身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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