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够网 - 中华相机论坛

查看: 14234|回复: 49

[投诉/申诉] 又见纠纷贴,又见取景器,又有闹心事,欢迎围观

[复制链接]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发表于 2015-3-2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咔够,结识更多爱好摄影器材朋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期待 于 2015-3-26 21:42 编辑

这几天光顾着看别人演戏了,不小心自己也进来了,唉。纠纷从原卖帖就开始了,这第一层楼就给这个原卖贴吧,先不要回复,还有后续呢,发帖结束再欢迎各位朋友围观评论
http://www.camgle.com/thread-495264-2-1.html


补充内容 (2015-3-27 08:38):
楼主提到的角度和焦点问题,我重新拍了图片,回复到了8楼

补充内容 (2015-3-27 09:20):
卖家提到的微距和肉眼的问题,我把卖家的图片裁剪放大了一下,回复到了11楼,不知道这算肉眼能看到的霉点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咔够网APP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回帖的本意并没有让卖家退货,只是想要一个态度,明显的描述错误,总该有句道歉的话吧,不知道各位朋友能不能看出卖家原图中【取景器】脏的问题,我把我编辑过的卖家原图片也发到这里,算是占第二楼吧。
122400b1bze0z07gr4aadg.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现在会员组积分可以当钱用了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的回复让我哭笑不得,于是我拍了图片又一次上传,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我把图片也传到这
_MG_4495.JPG
_MG_4489.JPG
_MG_4490.JPG
_MG_4492.JPG
_MG_449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相机-拍的乐趣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说灰或是霉点,就说那道彩虹印记与卖家描述的【干净】就扯不上边,再看明亮程度,唉,描述中的【明亮干净】也不知道是什么标准。期间几位朋友发表了自己的论点,再看看卖家的回复,让人无语。不是提到退货吗,退货应有个退货的流程吧,看卖家说的PM我地址应该就是先货了,您先款出的,退货为什么要先货呢?您表态了,我也表个态,坚决退货:
1.卖家先款出的,退货应该先款退。
2.造成退货的原因是卖家的描述失实,那么运费应该由卖家负担。
卖家也别发狠话,退不成没关系,没指望您退,要的是个结果,所以欢迎大家围观评论,希望斑竹能保留3天的缓和期,3天后希望斑竹或站长能秉公处理一下。

点评

支持: 5.0
支持: 5
  发表于 2015-4-28 15: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卖家在16楼质疑的角度和焦点问题,我明天重新拍照,力求统一角度统一焦点,不过人力有限,尽力而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181

主题

2万

积分

Rank: 6Rank: 6

持有本站证徽会员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2233
注册时间
2012-8-2
在线时间
4982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3-7
好友
17
发表于 2015-3-27 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你真让我鄙视!玻璃心不知道形容你合适不?

不是答应你退了吧,退不代表我认可你用微距拍的不堪的取景器照片。生活不能用放大镜去看,聚焦到哪里,哪里一定会发现问题,就像你手上随时都有细菌,你整天纠结你会精神分裂。相机在你手上,你尽可以把它拍的多不堪,而我只能用文字微弱的发声证明,这是我不愿意扯到纠纷中而愿意退货的原因,而你,说不能用和平方式和我解决,那你就闹。

现在,你已经放弃了你的退货权利开始闹了,那就闹吧,我还是坚持我最后的观点:不退,随便。

不知道你算不算搞摄影的,如果算,送你一句话:摄影需要开阔的心胸。

点评

支持: 5.0
支持: 5
看看您在原帖中的回复,还说胸怀,您不觉得虚伪。退货是你态度使然,闹,是你信口描述的代价,你以为我非得退成这个相机,切   发表于 2015-3-27 08: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501

主题

1万

积分

Rank: 6Rank: 6

元老勋章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5020
注册时间
2003-10-3
在线时间
5148 小时
最后登录
2022-4-20
好友
21
发表于 2015-3-27 0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知道中华网先款购物的厉害了吧,买家先款购物,要退货不仅得看卖家脸色,还得先货退回,而且还要被骂玻璃心,而且卖家还能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你。福伦达这种机器,成色新的在淘宝上也就500元,我就有一台在出售,为省一百买个差的货还生气,值得么?

补充内容 (2015-3-28 03:39):
来中华网就是为了打击骗子

点评

在你眼里先款都是骗人的,那就淘宝混就是了,干嘛来搅中华的浑水。典型的人格分裂。  发表于 2015-3-27 20: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7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syf0714 发表于 2015-3-27 03:28
唉,你真让我鄙视!玻璃心不知道形容你合适不?

不是答应你退了吧,退不代表我认可你用微距拍的不堪的取景 ...

我虽然不是搞摄影的,但会拍照,拍的不好,您要的统一焦点统一角度的图片我拍了,不是专业人士,也没有微距环,倒接的135镜头,定焦的镜头焦点焦距都该一样了吧,角度都是正面对着镜头(取景器)角度也一样了吧,人肉接环,没有脚架还是手持拍摄的,凑合着看吧。
_MG_4505.JPG
_MG_450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24

主题

3160

积分

Rank: 3Rank: 3

高级会员

精华
帖子
1276
注册时间
2014-9-29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5-29
好友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7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土豆 发表于 2015-3-27 05:47
楼主知道中华网先款购物的厉害了吧,买家先款购物,要退货不仅得看卖家脸色,还得先货退回,而且还要被骂玻 ...

把您的淘宝链接给我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32

主题

6938

积分

Rank: 4

元老勋章

金牌会员

精华
帖子
2413
注册时间
2007-10-20
在线时间
1049 小时
最后登录
2017-4-16
好友
1
发表于 2015-3-2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静分析:

买家到手后,发现问题-------是否没有与卖家沟通就在原帖中“沟通”?(这就触及到双方交易的常规规则上了)
看帖,其实只是指出“取景器”问题。。。本意只是提醒(或指责)卖家没有如实描述而已。。。
但,基于买家的能力,(从图片中看到的是“彩虹”与“灰尘”)真实没有看到“霉”。。。。
卖家看帖后回复:。。。。没有霉。。。50多年了。。。多担待。。。(多担待,其实在北方言语中包含有“歉意”的意思在其中)
而,买家并没有看出“多担待”的意思,只觉得“卖家”指责买家“没有”,以为是抵赖。。。气从心头起。。。上“系列图片”。。。
沟通不畅。。。顶上牛了。。。

还一点:退货程序:买家先推货给卖家,卖家核实后将款项退还买家。。。


如果从“道德高地”看这事:买家绝对占理!
为什么“我不能在原帖中如实反映卖家的问题?”
为什么买到不满意的东西不能“自由”退货?
为什么我先款了是“信任你”,退货还要先退货?。。。。为什么?。。。。

呵呵,我就来个“咸菜”了。。。

改进密码强度,至少一月更换一次密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提示 上一条 /2 下一条


QQ|手机版|Archiver| 咔够网 ( 豫ICP备2020028492号-2 )   

GMT+8, 2024-3-29 16:40 , Processed in 0.259151 second(s), 3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