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篇《万轮鲨——小镜头的大故事》发在咖啡吧里。用这枚镜头讲个故事,希望大家能够辨识一下,万轮鲨这枚镜头只有51mm的才能用于全幅相机,其他的就会出暗角。本来是个好意,可没想到,竟然有所谓“化石”级的“大佬”来“叫板”。我承认,我不懂镜头,但我懂一种镜头不就行了吗?吃亏上当花钱也没碍你们什么事。
我又没档谁的路,你卖你的镜头,我写我的文章。大家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共同在这个论坛中和平共处。可总有自己认为是大拿的主,居高临下的来到这里“商榷”。这就让我有点儿不爽。我不就写了篇文章吗?挡了你们做生意了?别以为我还挺在意在这里摆的摊儿。
我曾经在二手器材上发了个帖子卖我这枚万轮鲨的头。今天就有人翻旧账了,说我的这篇文章是为那枚镜头所写的软文。好像是说我要靠自己的文章来出售那枚镜头的。真有点儿想不到,怎么会这样想呢?看来好心真的未必就有好报。我立马承认,我曾经卖过那头,不过还以为我现在还真要以那个价格卖我现在的这枚镜头是吧。别不是想歪了。
还有化石级别的会员说万轮鲨不是电影头,尤其是我这枚51mm的WOLLENSAK RAPTAR,“……这个镜头并不是什么电影镜头,不是投影、放映镜头,就是放大头,所以可以覆盖全画幅。这个镜头本来并不带调焦环的,那个调焦桶是后来加上去的,有的地方找到的这个镜头甚至连光圈都没有,很明显不是电影机上使用的镜头。”说实在的,我这就要怼一下了。都是化石级别的了,哪有说话如此武断的,有什么根据如此说话。要怼就要拿证据。我只好把eBay上卖的那枚50mm/f1.5的WOLLENSAK拷屏过来。有图有真相。就那头上到全幅机,绝对出暗角。可叫价1.42万元。那还说什么呢?
所以说,做好自己的生意就行了。我嘛,到这里向大家学习一下。镜头是我观察和了解社会的一个道具,不是我的生计。你们靠镜头吃饭,我不靠。希望列位不要为我的WOLLENSAK RAPTAR过于担心。我认为只要它是全幅头、电影头就足够了。我没指望它有么多高大上,只是想业余玩儿一下电影头而已。有人希望看我拍片子,说实在的,我还真拍不好。如果哪天碰上几张好片子再来献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