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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卖点垃圾给有用的朋友,为什么一直被删除,求解 [打印本页]

作者: 鑫山    时间: 2012-6-1 17:01
标题: 卖点垃圾给有用的朋友,为什么一直被删除,求解

作者: dickynet    时间: 2012-6-1 17:04
《二手交易守则》(2011新版)

一、出售物品范围及方法:
3、标题必须列出至少一件物品的品牌、型号、价格这三个要素;


[ 本帖最后由 dickynet 于 2012-6-1 17:06 编辑 ]
作者: 桃花庵主    时间: 2012-6-1 17:04
标题无价格
作者: fnkingone    时间: 2012-6-1 17:17
标题无价。。。

楼主发贴之前不先去看看版规的嘛?
作者: 鑫山    时间: 2012-6-1 17:18
那要是很多呢
作者: XPro1    时间: 2012-6-1 17:18
新人要先学习……
作者: 鑫山    时间: 2012-6-1 17:22
非常感谢!
我一个一个发
看来不可以懒省事呀
作者: 唯孔不乱    时间: 2012-6-1 17:23
标题: 回复 7# 鑫山 的帖子
不用一个一个发,大致价位区间列出即可
作者: 鑫山    时间: 2012-6-1 17:24
我可是2003年注册的新人哦
作者: laojin1981    时间: 2012-6-1 17:27
是你自己的号吗?2003年注册的还不知道?
作者: cdeboy    时间: 2012-6-1 18:09
是自己的号吗?。。。晕
作者: 鑫山    时间: 2012-6-1 18:59
别晕,我是想快点处理,搬家几次,都快处理干净了,最后点不值钱的东西,所以说是垃圾,但是垃圾也有价值。
是我的号不错的,中华相机网中间有一次改动,好久论坛没有开通,到开通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成了新人,幸好我的注册时间还是2003年,没有变。
看我头像下面,2003-4-1    UID10256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2-6-1 19:06
呵呵,
看下交易的有关版规。
多码点字,也多发几张照片,
没坏处的

作者: 墨墨子    时间: 2012-6-1 1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y200571    时间: 2012-6-1 19:40
进回收站的三个明显没有价格。
作者: tzdb    时间: 2012-6-2 12:35
一天不“学习”就赶不上刘少奇。。。呵呵
作者: Road    时间: 2012-6-5 10:47
要经常学习。
作者: 蔡国庆    时间: 2012-6-8 10:3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会说话鱼    时间: 2012-6-8 23:44
是要常学习,我因为一时快了把价格忘填了,结果就进了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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