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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手交易守则》(2014版) [打印本页]

作者: 丽道    时间: 2014-6-4 16:52
标题: 《二手交易守则》(2014版)
二手交易守则》(2014版)
试行:
一、出售物品范围及方法。

1、本栏目仅供发布摄影类物品(含钟表视听、电脑/周边类)的转让求购信息。对于其他物品的交易或内容,将被关闭/删除。

2、转让者必须注明出售商品的成色及主要瑕疵、物品的品牌型号、出售价格、说明、清晰的图片与物品所在地;(只有链接或图片少于3幅的一律删除)

3、标题必须列出品牌、型号、价格或多件物品的价格范围这三个要素。建议一物一贴。

4、关于付款方式,物流方式,退换限制的条款转让者必须在二手交易帖内要明确与咔够商城发布的商品表述一致。

5、每个出售贴只保留1个月,自发帖日满1个月后交易贴将自动关闭。

6、对有回复,而发布人在10天内不能及时做答的,用图片作假的、不发图片的,网站保留删除或关闭ID或IP的权利。

7、俄罗斯物品仅限于光学、钟表、手摇计算机。不得发布其他物品。更多内容查看
发布商品规范条款

8、转让贴子一个月仍未完成交易的,应到'咔够商城'发布以长期展示。

9、
咔够商城的店铺在二手交易区发布商品与一般会员享受同样守则。

10、严禁发布国家明令
禁止的物品及带有敏感题材的物品、军品(光学制品除外)、假冒仿制物品(如是摄影器材类,翻新,DIY,代工等要在帖里明确说明)。

11、不允许在其他会员发布的交易商品贴内,发布(搭车)本人交易的链接或交易物品。

12、没有通过咔够商城认证的商户不得在论坛二手区内发布“摄影器材的维修业务,摄影器材大量收购/代购与销售”等类似信息及全新品。

13未注明“不退货
提示的交易帖,必须按照3日内无条件退货。

14、已在二手交易区成交的帖子,帖主须在帖中补充明确[已交易]说明。

二、买卖过程及避免纠纷:

1、为防止被欺诈,建议双方交易者到咔够相机商城正式发布下单交易。

2、没有通过本网咔够商城流程交易的,如发生纠纷,谢绝在本网申诉和讨论。

3、[求购/置换]主题中参与的各方,应尽量在栏目贴内协商,以便接受监督。最好当面或由中间人交易,以免发生纠纷,出现纠纷网站不涉入。

4、版主不参与交易纠纷。仅规范交易者的发帖内容,及对当事人:警告、禁言或关闭访问权的处分


三、描述,质保,售后原则:

交易纠纷协调处理规则为标准。

四、关闭主题/笔名和删除/关闭主题的原则:

1、出售者不允许在交易大厅采用拍卖和暗标的形式报价,一经发现,立刻关闭出售主题,累犯者关闭其发言权。

2、购买者可以提出对物品的质疑,不可用刻薄的词句来评价商品。买卖双方发言应该加以节制,攻击谩骂,关闭发言权。

3、转让贴禁止以其他形式增加回帖率。

4、严禁在交易中使用马甲演双簧,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发言权。

6、二手交易首页同时出现5个(含5个)以上的同一ID顶起的帖子视为刷屏,版主有权关闭其发言权。

7、
二手交易区内交易贴内(头像及签名)不得链接本网及咔够商城以外的任何网站个人物品的转让信息(包括个人店、图片等)。

8、在交易中中恶意发布攻击影射网站和管理人员和版主的内容帖。将永久关闭发言权。

9、转让贴应该将物品的文字描述,图片,售价,运输,注意事项等需一一列出。单是一个链接的帖子也列入删除之列。

10、每个帖子每天顶贴不得超过5次,相同物品的商品内容重复的帖子,将全部删除。

11、交易贴里不允许搭载其他不允许销售的商品,图片及描述与链接.

12、不得发布物品不在卖家虚拟和预约的帖子。

13只在本网二手发布交易帖而拒绝在本论坛或咔够商城交易的将永久关闭户名或店铺。

咔够商城已提供支付宝和微信在线支付中介平台,请到到咔够商城下单交易支付,如在其他电商及线下交易的商品出现纠纷,本网不涉入交易纠纷和调解纠纷处理。

*特别提醒:与刚注册的新会员交易时,到咔够商城下单进行款物交割步骤.


*咔够商城店家已验证,请使用咔够商城的交易平台,交易安心便捷。

交易规则内容将会逐步补充完善。
《黑名单》因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黑名单已关闭隐藏



作者: 故乡    时间: 2014-6-4 16:58

作者: clzd230    时间: 2014-6-4 17:03
收到系统提醒说给你禁止访问了。。。是什么意思,,,
作者: nhg    时间: 2014-6-4 17:05
本帖最后由 nhg 于 2014-6-4 17:07 编辑

这说明二手区和商城同在,是这样的话不错,在二手区方便浏览帖子和交流,要交易的话到卡勾商城交易还有保障,我这样理解不知对否。
作者: nickhot    时间: 2014-6-4 17:06
版主,为何我不能在二手区发帖?说我的权限没到。求解答!
作者: 辽A坏坏    时间: 2014-6-4 17:12
6、对有回复,而发布人在10天内不能及时做答的,用图片作假的、不发图片的,网站保留删除或关闭IP的权利;
有的帖子已售出 楼主也明帖封贴了 还有人在帖里留言 10天不回复就删除或关闭IP的权利吗?
应该加个售出归档的功能吧?
作者: 黑_马    时间: 2014-6-4 17:13
这个要顶啊 呵呵
作者: little_robert    时间: 2014-6-4 17:51
好! 继续看好!
作者: eric53999    时间: 2014-6-4 18:10
火前留名~~~~~
支持老二手~~~~
作者: alfred    时间: 2014-6-4 18:14
两边重复发帖这不折腾么?
作者: ytlty    时间: 2014-6-4 18:15
2、没有通过本网咔够相机商城交易的,如发生纠纷,谢绝在本网站申诉和讨论。
这又是为何呢
作者: jinwm    时间: 2014-6-4 18:52
好,这个对,想安全就上商城,喜欢跳蚤就继续二手。
作者: maple2008    时间: 2014-6-4 18:57
先看看再说
作者: han_xin    时间: 2014-6-4 18:58
签名,支持。
作者: zhb4433    时间: 2014-6-4 19:03
看看....
作者: zz927313    时间: 2014-6-4 19:21
把新版的交易规则打印出来,贴到隔断上,要发帖先读一遍!
作者: TTC668    时间: 2014-6-4 19:25
好,支持。
作者: hunterQ    时间: 2014-6-4 19:33
规范一下还是好的
作者: songlin60    时间: 2014-6-4 19:38
顶起来
作者: wzy878    时间: 2014-6-4 19:41
就是说这次二手不用非淘宝交易不可了 本商城也可靠
作者: zz927313    时间: 2014-6-4 19:45
wzy878 发表于 2014-6-4 19:41
就是说这次二手不用非淘宝交易不可了 本商城也可靠

你这句话好拗口啊,我读了两遍,我是懂了呢还是不懂呢?
作者: weik    时间: 2014-6-4 19:45
胆小的上商城,胆大的上二手区
作者: 张紫超    时间: 2014-6-4 19:45

作者: nbn    时间: 2014-6-4 19:51
weik 发表于 2014-6-4 19:45
胆小的上商城,胆大的上二手区

9494
作者: yuantiao    时间: 2014-6-4 20:06
新规则,用过才知道。
作者: yuantiao    时间: 2014-6-4 20:10
去商城,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怎样发商品。
作者: wyym    时间: 2014-6-4 21:07
二手又开了,快乐又回来了,哈哈
作者: sansansan    时间: 2014-6-4 22:01
应该把这个板块,办成影友少量器材互通有无的平台。因此,每人每次发帖或顶贴,要有限制,不得超过三条。超过的,必须控制到商城去。否则,又会是脚踏两只船,搞乱了该板块。
作者: 延吉孙先生    时间: 2014-6-4 23:15
走群众路线就是好!
作者: 风雨    时间: 2014-6-4 23:31
wzy878 发表于 2014-6-4 19:41
就是说这次二手不用非淘宝交易不可了 本商城也可靠

如,您在淘宝下单交易,与我们网站无关系。
如在咔够相机商城交易下单并使用我们商城的支付平台支付,我们网站商城负责处理纠纷/
如今后在因为在其他平台支付或发布的交易纠纷的事情与我们网站无关。
在我们商城下单及支付的交易,我们按商城的《交易纠纷协调处理规则》实施。


作者: 176660278    时间: 2014-6-5 03:31
本帖最后由 176660278 于 2014-6-5 03:32 编辑
风雨 发表于 2014-6-4 23:31
如,您在淘宝下单交易,与我们网站无关系。
如在咔够相机商城交易下单并使用我们商城的支付平台支付,我们 ...


不能在二手区直接增加中介支付功能么?论坛看帖辩货,本网中介支付,网站收取一定百分比的费用,履行与tao.bao相同的支付仲裁等职能。
作者: 工农兵学员    时间: 2014-6-5 08:52
好,无规则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 weahwww    时间: 2014-6-5 09:23
支持,又可以逛跳蚤市场了。
作者: 1943    时间: 2014-6-5 10:32
二手区保住了?太好了,平时来这看帖已经成了习惯了
作者: 夏雨雪    时间: 2014-6-5 10:59
本帖最后由 夏雨雪 于 2014-6-5 11:03 编辑
sansansan 发表于 2014-6-4 22:01
应该把这个板块,办成影友少量器材互通有无的平台。因此,每人每次发帖或顶贴,要有限制,不得超过三条。超 ...


没有必要规定发几条吧,如果每人一天能发一百条,那二手区不是更热闹吗?交易区里还怕货多吗?货架上都是空的,这样的市场还有人来吗?
不要认为非此即彼,不在二手区就必然到商场去发帖了;也不要以为断了二手区的路,新的商城区就必然繁华了;这二者其实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不必硬扯到一起;

作者: 夏雨雪    时间: 2014-6-5 11:19
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
作者: sansansan    时间: 2014-6-5 11:49
已经给商家规范了区域,又都挤到这里,那还不和过去一个样。
作者: 糙米    时间: 2014-6-5 12:09
夏雨雪 发表于 2014-6-5 10:59
没有必要规定发几条吧,如果每人一天能发一百条,那二手区不是更热闹吗?交易区里还怕货多吗?货架上都是 ...

商城还处在测试运行阶段,听取各方意见之后会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目前货架空空不代表今后永远空旷。
目前保留二手区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网友互通有无的小额交易,并非鼓励商家都去摆地摊。
二手交易区多年来曾暴漏许多问题,交易机制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完善,漏洞多风险大,投诉和纠纷也不断增加,因此二手区表面繁荣的背后并不代表其没有隐患。正是为了规范交易行为,减少风险和纠纷才下决心新设商城。
所以规定可以有,而且限制性措施说不定还会增加。
作者: 电光火石    时间: 2014-6-5 12:10
个人什么时候能在商城卖东西,现在的话还是都要先去商城开个店吗?
作者: wxltv2005    时间: 2014-6-6 17:14
无规则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 srt101    时间: 2014-6-7 17:20
版主,为何我不能在二手区发帖?说我的权限没到。求解答!
作者: sy200571    时间: 2014-6-7 20:38
这个网址在系统通知里若是能够直接打开就好了。
作者: 理论家    时间: 2014-6-12 22:50
支持整顿论坛秩序
作者: 暗光截月    时间: 2014-6-17 18:36
支持!不符合版规的请版主一律删除!(不过,好像执行不到位)。
作者: 望子    时间: 2014-6-26 12:57
我看了一次交易规则,但还是解的是:我第一时间喊要了,后面有人排队,我发信息卖家也不回,后来在他卖贴内说不用排队,先打款先得,请问算不算违反规则?假如几个人同时给卖家打款呢?
作者: sansansan    时间: 2014-6-28 09:57
最近,在二手交易的首页刷屏的时有发生,少则6、7条,多则11、12条,有的几乎天天都在刷屏。对这严重侵害了他人利益的行为,请版主按守则办,以维护其权威。

补充内容 (2014-7-3 09:57):
对维护交易守则的建议,竟然有人反对。可见这里良好的氛围,就是此类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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