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够网 - 中华相机论坛

查看: 5480|回复: 3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有空请进来讨论】奇怪的逻辑~~~~

[复制链接]
     

0

威望

386

主题

4万

积分

Rank: 8Rank: 8

化石会员

精华
帖子
3305
注册时间
2012-5-30
在线时间
15604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6-15
好友
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4-7 20:0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咔够,结识更多爱好摄影器材朋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事情起因:
    本论坛网友“延吉孙先生”在二手版块违规发帖:http://www.camgl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9334&page=1#pid5828732 ,我在帖中作了批评的回复,“延吉孙先生”对我的回复进行了三次点评,我想对这三条点评提出如下的讨论:
    1、“兄弟说的对,这里一天能解决的问题,在那里需要一年!”既然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为什么还要做呢?知错犯错是很光荣的吗?


    2、“再批评的同时,能解答我的问题就更好了!”打个比喻,一个人翻越护栏过马路,当他翻到一半时,遇到困难翻不过去了,作为路人的我是应该走过去帮他完成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3、“版主会帮我顶一下帖子,然后移走,请放心!”自己犯错给别人带来了不便,还应该很得意的宣扬?


希望大家这日常生活中要遵守规矩,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1.JPG (164.47 KB, 下载次数: 6)

1.JPG

2.JPG (106.73 KB, 下载次数: 6)

2.JPG
中意影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32

主题

6938

积分

Rank: 4

元老勋章

金牌会员

精华
帖子
2413
注册时间
2007-10-20
在线时间
1049 小时
最后登录
2017-4-16
好友
1
2#
发表于 2015-4-8 08:1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应该按违规禁言3天处理”

1、做为老会员,应该“知法守法”。。。。这样的行为是:知法犯法。。。
2、自持“老会员”,以为“版主”就会“网开一面”。。。。从第3条中看出“有持无恐”。。。
3、版主确实在以往的处理中有“发现违规---而移走”的处理方式,但这是取决于“无意之错”,移走的同时会对违者“违规记录一次”或“提示邮件告知”---“下不为例”的;
4、对于“老会员”的这样行为,更体现“不公平”的氛围。。。事不在小,而在于“有持无恐”的态度。。。
所以,至少要“移走---违规记录一次”。。。。乃至“禁言3天”处理。。
呵呵,我就来个“咸菜”了。。。

改进密码强度,至少一月更换一次密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10

主题

9192

积分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元老勋章

荣誉站长

精华
帖子
1140
注册时间
2012-6-24
在线时间
1031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6-19
好友
5
3#
发表于 2015-4-8 08:29 | 只看该作者
已处理。。。同时希望各网友能理解和支持网站的工作。。。

咖啡吧的一句:除了相机,我们还有友情。。。。除了“交易”,还有友情。。。

点评

我们愿意为中华相机网未来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发表于 2015-4-9 21:09
二手交易区是个大火堆 咖啡吧是个小火堆 而我是干柴 版主只有在恰当的时间把我移过来 才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发表于 2015-4-9 21: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554

主题

1万

积分

Rank: 6Rank: 6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8548
注册时间
2013-12-16
在线时间
7810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6-15
好友
44
4#
发表于 2015-4-8 10:4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我也是金牌会员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威望

501

主题

3万

积分

Rank: 8Rank: 8

元老勋章 持有本站证徽会员勤奋勋章

化石会员

精华
1
帖子
13085
注册时间
2009-1-17
在线时间
6925 小时
最后登录
2023-11-4
好友
59
5#
发表于 2015-4-8 11:5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没规矩只会让有些人有恃无恐。
总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这里看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威望

177

主题

11万

积分

Rank: 10Rank: 10Rank: 10

元老勋章

功勋会员

精华
2
帖子
5884
注册时间
2008-4-20
在线时间
12622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6-13
好友
8
6#
发表于 2015-4-8 16:07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了,果然是斑竹帮忙顶贴子,然后移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331

主题

1万

积分

Rank: 6Rank: 6

元老勋章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5121
注册时间
2012-8-28
在线时间
1694 小时
最后登录
2020-2-20
好友
88
7#
发表于 2015-4-9 18: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延吉孙先生 于 2015-4-9 18:45 编辑

《奇怪的逻辑》下篇

提问:1、“兄弟说的对,这里一天能解决的问题,在那里需要一年!”既然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为什么还要做呢?知错犯错是很光荣的吗?

提问:既然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为什么还要做呢?

回答:答案就在提问中,答案是:这里一天能解决的问题,在那里需要一年!

提问:知错犯错是很光荣的吗?

回答:不光荣



吉林省延吉市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孙先生

电话:13944332199    QQ:14723109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331

主题

1万

积分

Rank: 6Rank: 6

元老勋章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5121
注册时间
2012-8-28
在线时间
1694 小时
最后登录
2020-2-20
好友
88
8#
发表于 2015-4-9 18:35 | 只看该作者
提问:2、“再批评的同时,能解答我的问题就更好了!”打个比喻,一个人翻越护栏过马路,当他翻到一半时,遇到困难翻不过去了,作为路人的我是应该走过去帮他完成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回答:是的帮助他,你不仅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我发帖子违规,很长时间没有顶贴回答,帖子马上就要沉下去了。这时相当地(一个人翻越护栏过马路,当他翻到一半时,遇到困难翻不过去了)

      大家不是没看见,也不是心中没有解决问题的答案,只是不想帮顶违规帖子罢了。。。。。。
      
      这时你第一个站出来了说(有些人就是为了自己方便而不顾规矩~~~~),你表面看似指责我实际上在帮助我,谢谢了兄弟!(作为路人的你走过去帮我完成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是吗?)

      这样看来我是主角你是配角了,我禁言一天,那你呢?(如果你回答的是技术问题另当别论)

吉林省延吉市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孙先生

电话:13944332199    QQ:14723109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331

主题

1万

积分

Rank: 6Rank: 6

元老勋章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5121
注册时间
2012-8-28
在线时间
1694 小时
最后登录
2020-2-20
好友
88
9#
发表于 2015-4-9 18:37 | 只看该作者
提问:3、“版主会帮我顶一下帖子,然后移走,请放心!”自己犯错给别人带来了不便,还应该很得意的宣扬?

回答:你发了这个帖子,就相当于(我第二次翻越护栏过马路,当我翻到一半时,遇到困难翻不过去了,作为路人的你非要在马路中间纠正我的错误,理论谁对谁错)

      难到你没有考虑自己犯错给别人带来了不便吗?是我得意的宣扬还是你呢?如果没有你的出现事情会是什么样子呢?

吉林省延吉市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孙先生

电话:13944332199    QQ:14723109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331

主题

1万

积分

Rank: 6Rank: 6

元老勋章

钻石会员

精华
帖子
5121
注册时间
2012-8-28
在线时间
1694 小时
最后登录
2020-2-20
好友
88
10#
发表于 2015-4-9 18:39 | 只看该作者
在此对我在二手区发求助技术咨询帖子给别人带来了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吉林省延吉市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孙先生

电话:13944332199    QQ:14723109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提示 上一条 /1 下一条

QQ|手机版|Archiver| 咔够网 ( 豫ICP备2020028492号-2 )   

GMT+8, 2024-6-15 22:13 , Processed in 0.241805 second(s), 2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